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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47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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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于2026年9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55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16%,增持金额人民币50,250,840.40元。 2.燕京集团于2026年9月21日向本公司发送《关于增持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2026年9月21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2026年9月21日已增持金额)。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或者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燕京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有限”)19.94%股权,燕京集团董事谢广军先生、刘翔宇先生同时在燕京有限担任董事,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综上,燕京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燕京有限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主体首次增持情况:燕京集团于2026年9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55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人民币50,250,840.40元。 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3.燕京集团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4.燕京集团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广大股东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金额: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2026年9月21日已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根据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期限:自2026年9月21日起六个月内。 5.增持股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增持股份相关承诺:燕京集团承诺将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后六个月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股份资金安排:燕京集团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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