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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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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9月4日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05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48,968,97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0,839,551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128,129,42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06,406,471.25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本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公司按照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后的股份数2,128,129,425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2,128,129,425×0.05)÷2,148,968,976≈0.0495元/股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495元/股)÷(1+0)=前收盘价格-0.0495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2026年半年度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考QFII股东执行。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6-04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至10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hintzqb@chi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16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南存辉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 独立董事:彭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至10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hintzqb@chin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7-62877777-709359 传真:0577-62763739 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6-04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泰电器”)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22家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162,01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如下表所示: ■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正泰新能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416.09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60,410.5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0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70,401.3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附件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附件3:担保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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