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9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0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会议由林瑞荣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者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宏昌电子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利润分配工作的规划安排,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含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以其他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批准、授权、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回复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问题,并根据审核问询问题修改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如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要求、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问题以及市场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反馈、备案等手续;
  (6)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全权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实施;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验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新股上市的有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昌电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7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以2026年8月31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出于谨慎考虑,发行价格按截至定价基准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测算,则发行股份数量为14,261.17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股票数量的预期;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6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39.15万元和5,179.16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6年上半年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即2026年上半年数据的2倍),在此基础上,对202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假设情形一: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下降30%;
  假设情形二: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持平;
  假设情形三: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增长30%;
  7、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高端覆铜板、半固化片以及先进封装膜材(GBF)的扩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端覆铜板、半固化片产品的产能,并进一步向高端化迭代,同时实现先进封装材料GBF膜材的深度产业化。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份额与收入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是公司实现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此外,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进一步强化“长三角+珠三角”双核心产能布局,提升区域协同及市场服务能力,同时顺应AI基建发展浪潮,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管理团队、生产团队及技术团队均具备深厚的行业背景与丰富的管理经验,上述团队长期深耕覆铜板及树脂材料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市场、管理实践经验。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选育留用,基于战略需求不断完善员工培育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能够充分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公司管理团队、生产团队及技术团队持续围绕高频高速材料、先进封装材料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化落地,核心人员稳定,为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并在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也有非常丰富的人才资源储备。此外,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有效提升员工岗位技能,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人员储备。
  在技术储备方面,对于覆铜板业务,无锡宏仁与珠海宏仁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技术成果、生产工艺与技术诀窍能够有效地应用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并契合下游终端市场的需求,例如规格齐全的各类高性能树脂配方技术、生产制造环节中的配料胶液混合技术、上胶技术、压制成型技术等。此外,无锡宏仁与珠海宏仁基于在覆铜板行业多年的深耕、经营,在实际生产经营中积淀了高良率下的大规模量产的关键技术诀窍,进而形成技术经验优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对于GBF业务,公司深耕高端电子环氧树脂、高频高速碳氢树脂、覆铜板材料制造领域多年,现已形成覆盖树脂合成、配方改性、理化检测的完整生产制造体系,公司GBF膜材核心基材为特种环氧及高频高速碳氢树脂基膜材,与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形成协同。公司研发团队已完成GBF UHDI方案材料配方等关键技术开发,整合公司高频高速树脂合成优势与制造工艺经验,现已累计取得多项高频、低介电树脂配套发明专利,搭建完整自主技术路线,技术储备充分。
  在市场储备方面,就覆铜板业务,PCB产业链中,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筛选往往需要进行严格的前期产品认证,具有一定的产品资质壁垒。有赖于过硬的品质管控以及性价比优势,经过多年拓展,公司与多家下游大型PCB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市场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瀚宇博德(5469.TW)、金像电(2368.TW)、健鼎科技(3044.TW)、竞国实业(6108.TW)、博敏电子(603936.SH)、胜宏科技(300476.SZ)、世运电路(603920. SH)等上市公司。就GBF业务,目前在1.6T及以上高速光模块、AI服务器主板、CoWoP先进封装等领域,行业内正在加快产业化节奏,公司下游诸多PCB厂商也在布局相关高端产品,GBF膜材未来预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才团队、技术实力、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具备完善的储备与坚实的保障,能够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高效落地,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人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持续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相关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4、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回复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表决。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