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97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将被终止上市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0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58元,总市值2.6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且公司总市值首次低于3亿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 ● 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0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将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58元,总市值2.6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且公司总市值首次低于3亿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交易类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查证,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9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58元,总市值2.6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9月11日(周五)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58元,总市值2.6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已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 1、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11日(周五)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之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2、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交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 4、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三、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一)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上市公司连续10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一)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2026年8月28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5日、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0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共计十一次。 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