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石药景峰 公告编号:2026-081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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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翊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7人,代表股份708,650,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67,379,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3人,代表股份41,271,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5人,代表股份117,487,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6,215,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3人,代表股份41,271,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56%。 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0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7%; 反对11,30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96%; 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25,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45%; 反对11,30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3%; 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 关联股东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457,482,662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摘要 公司委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韩旭律师、黄夏蕊律师现场见证股东会并出具了经该所负责人占荔荔确认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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