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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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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6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6年6月5日,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产品名称为“2026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114”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产品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收益3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6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2栋2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因董事长戴文军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现场会议由董事彭浩女士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怡堃、陈京奥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6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2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A股股票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和2026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7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36.14万股~1,272.2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86,135.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7,172.44万元,流动资产228,951.57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2.54%、3.29%、8.7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上述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所回购的股份若不能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A股股票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838406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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