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6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3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董事于长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董事长李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福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王旭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胜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6年上半年经营总结和下半年经营计划》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26年上半年,中国商用车在全球局势复杂、经济复苏不均衡的背景下,呈现“内需稳步修复、出口高速增长、结构深度调整、新能源势能攀升”的发展态势。公司全体系、各战线抢抓增量机遇,协同发力、提能增效、快干快上,扎实推进核心技术攻坚、产品迭代焕新、三年质量提升、千亿金融池搭建等重点任务,经营发展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71亿元,同比增加33.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加1,459.16%。 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扎实贯彻年度工作思路,坚持聚焦经营,提质降本,销量为先,做大轻型,深耕海外,抢抓机遇、全速转型、向新奋进、决战决胜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全力实现“十五五”胜利开局。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胜、于长信、王浩、陈华、邓为工和矫有林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2026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26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资监管、上市监管及公司等对内部审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风险导向,科学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落细审计体系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内部审计和募集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促进业务单位体系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七)审议《2026年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6〕15号)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为做好公司2026年内控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支撑公司战略落地,助力公司国际化发展,充分发挥全价值链职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现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下设营销总部、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等16个部门,同时战略管控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九)审议《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年中调整方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聚焦战略规划,结合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年中调整。 (十)审议《2026年股权投资计划年中调整方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结合原计划内项目调整和新增项目需求,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年中调整,投资方向主要围绕海外市场、智能网联等。 (十一)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3、因李胜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益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该议案。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十四)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听取《公司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汇报》。 三、备案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3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公司工作需要,于长信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职务,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推荐,董事会聘任杨小翠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聘任董亚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前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于长信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杨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杨小翠女士: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审计与法务部总经理助理兼法务管理部总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副总经理,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截至目前杨小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亚洲先生: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动力总成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一汽解放智慧物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动力总成事业部党委书记等职。截至目前董亚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丽女士: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控制部部长、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控制部部长。历任中国一汽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高级主任,中国一汽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共享中心总账综合高级主任、财务共享中心主任,中国一汽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部总监,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控制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截至目前杨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4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上半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022.2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减值准备4,884.6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0,137.5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5,022.24万元,预计将减少2026年度利润15,022.2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6年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计提依据合理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4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主体: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拟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取得批复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三)发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期)。具体发行期限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发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五)发行对象及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利率: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具体债券票面利率按照发行时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承销方式及上市交易所: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九)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注册及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根据公司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品种、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上市流通等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确定聘请参与本次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等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还本付息、存续期管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流通上市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三)办理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交易流通及存续期管理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工作。 (五)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必要事项。 (六)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更好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4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2020年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0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4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3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 (六)2021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合计319人,授予数量4098.77万股,授予价格7.54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2月5日。 (七)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 (八)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合计33人,授予数量372.16万股,授予价格6.38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月10日。 (九)2022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2年9月16日,《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2年11月18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二)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3年3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三)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3年4月24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四)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3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五)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3年9月28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六)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3年12月6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七)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4年4月25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八)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2025年4月18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预计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激励计划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律师对本次终止事项的结论性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终止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4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8日 7、出席对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提案1和提案2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9月11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杨育欣 联系电话:0431-80918881、80918882 传 真:0431-80918883 电子邮箱:faw0800@fawjiefang.com.cn 邮政编码:130011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00”,投票简称为“解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