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增持主体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路资产”)出具的《关于增持紫光国微股份结果的告知及承诺函》。智路资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东晟粤(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策源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名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同时系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滨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智路资产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6年8月27日收盘后数据,下同)的0.0094%,增持金额499.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 本次增持系智路资产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自主实施,事先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智路资产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智路资产不是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不存在内幕交易,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窗口期、敏感期买卖股票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五)智路资产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配合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智路资产出具的《关于增持紫光国微股份结果的告知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