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中船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8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俊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俊华、郑松、孙伟军、任开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刘响东、彭诚信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9)。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9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40万千瓦风电场经营性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约141,905.71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下同) ●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所在区域地形、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涉及工程多,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因建设进度、产能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项目投资无法收回等风险,进而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装”)拟投资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40万千瓦风电场经营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哈密伊州项目”),哈密伊州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41,905.71万元。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项目情况 哈密伊州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0台10MW风机并建设升压站、输电线路等配套设施。哈密伊州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41,905.7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金额约为28,381.14万元,贷款金额约为113,524.57万元。 1.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哈密海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船海装全资子公司哈密海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哈密伊州项目投资运营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哈密海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1号瑞华大厦20层2009、201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中船海装持股比例为100%。 治理结构:不设董事会,设董事1人,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经理1人。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 2.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 建设内容:40台10MW风机并建设升压站、输电线路等配套设施。 资金计划及资金来源:总投资金额约为141,905.7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金额约为28,381.14万元,贷款金额约为113,524.57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促进风电主机装备与电站系统集成融合发展,若上述项目顺利建成投产,预计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风机设备的市场份额,夯实公司业务发展格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所在区域地形、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涉及工程多,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因建设进度、产能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项目投资无法收回等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妥善做好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