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 传 媒 公告编号:2026-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五节“重要事项”的内容。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上午9:30在粤传媒大厦3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桂文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