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鲁西化工签署《氟化工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协同价值最大化,从根源上规避同质化经营,本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合规经营、互利共赢的理念,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经友好协商,就相关氟化工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氟化工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合作与风险防控机制,统筹产品规划、市场布局、业务拓展,并切实保障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071479T 3.注册资本:190,431.9011万元 4.成立时间:1998年6月11日 5.注册地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化工总部驻地 6.法定代表人:王延吉 7.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供热、供汽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鲁西化工控股股东为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昊华科技与鲁西化工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下属企业,昊华科技与鲁西化工构成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8日,昊华科技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鲁西化工签订〈氟化工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其中,姚立新先生、施洁女士、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乙方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3.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合规经营、互利共赢的理念,拟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合作与风险防控机制,统筹产品规划、市场布局、业务拓展,从根源上规避同质化经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协同价值最大化,并切实保障甲乙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前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氟化工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主要协议条款: (一)合作目标 规避双方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及关联方间的同业竞争,清理存量潜在同质业务,严控新增重叠布局,建立产品、技术、市场错位发展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避免内卷式竞争、合规经营发展。 (二)竞争性业务的界定与认定 本协议所称“竞争性业务”,是指甲、乙双方当前及未来规划的氟化工业务及潜在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竞争关系的认定不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唯一标准,而应结合实际经营内容、产品或服务的可替代性、目标受众群体、核心技术路线及盈利模式等因素综合实质判断。 (三)常态化协同沟通机制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就现有业务情况、新产品立项、重大研发、产能投放、新市场拓展等事项及时会商沟通,提前研判同质化风险,并统筹后续产品与市场规划。 (四)防控措施 1.双方对现有产品、业务、市场进行梳理,对存在同质化风险的项目,双方协商调整产品定位、技术路线、应用场景或目标市场,防止出现业务重叠、形成新的竞争。 2.甲、乙双方同意,各自独立生产不同规格的氟化工产品,不重叠、不交叉。针对聚全氟乙丙烯(FEP)产品,甲方生产三元聚合物粒料,乙方生产二元聚合物粒料;针对聚四氟乙烯(PTFE)悬浮中粒产品,甲方生产粒径130μm以下规格的产品,乙方生产粒径130μm以上规格的产品。根据行业政策、市场发展等变化情况,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 3.甲、乙双方同意,针对六氟丙烯(HFP)产品,甲方除自用和销售给合营公司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外,不向市场销售六氟丙烯产品;乙方不向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六氟丙烯产品。 4.若因政策变化、资产重组或市场拓展等客观原因,导致一方或其关联企业新增的业务与另一方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则该方或其关联企业(即“竞争方”)承诺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以同等条件将该等新增业务所涉的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另一方(即“被竞争方”)。竞争方应就该等转让向被竞争方发出书面通知,被竞争方超30日未予答复或书面明确放弃该商业机会的,竞争方可自行或交由第三方开展该等新增业务。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及关联企业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联营、并购、受托经营等)直接或间接新增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对方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五)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开展同质化经营或形成同业竞争的,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限期整改,并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2.若本协议部分条款与届时有效的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监管规定为准,双方应及时协商修订。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书面解除。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明确昊华科技与鲁西化工氟化工业务定位,实行差异化布局,从源头规避同质化经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避免内卷式竞争,对公司氟化工业务的产品规划与市场布局具有长期指导意义。《合作协议》的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公司正在商议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通过向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发行股份的方式,将收到中国昊华以委托贷款形式拨付的国拨资金,转为中国昊华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和内部沟通阶段,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公司正在商议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通过向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发行股份的方式,将收到中国昊华以委托贷款形式拨付的国拨资金,转为中国昊华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和内部沟通阶段,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此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