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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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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4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康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永安康健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永安康健注册资本将由11,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2026年3月,永安康健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日及2026年3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增资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安科技”)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凌安科技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由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合并对价支付,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6年1月,公司与凌安科技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并发布了通知债权人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凌安科技全部业务已转由本公司承接运营,相关财务数据已纳入本公司统一核算,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工商注销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23日及2026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及《关于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全资子公司凌安科技相关业务将合并至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2026年5月,公司已办理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见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4、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仁贵、方锡权、王志华、熊盛捷、李少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258%)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81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上述股东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3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6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471%),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2026年3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5、美国诉讼案情况
  2021年10月,原告VITAWORKS IP,LLC和 VITAWORKS, LLC在针对公司产品客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向法庭提交动议要求将公司加为被告,起诉公司的牛磺酸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的9745258号、9815778号、9926265号、10040755号、10961183号专利,专利主要涉及牛磺酸的制造工艺。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传票及关于专利侵权的起诉状。公司通过法律程序积极应诉,2024年2月,公司收到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批准的《规定最终判决》,该判决书作出了公司被控工艺和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原告所主张的五项专利中的任何专利,且原告需要按照法院的命令赔偿公司部分律师费。2024年3月,公司获悉原告已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了上诉通知书。2024年12月31日,原告VITAWORKS IP,LLC在美国新泽西州破产法院申请破产,公司代理律师正参与破产程序,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因该破产程序暂时中止了上诉案件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原告破产清算进展及案件动态,全力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见2024年2月7日及2024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重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4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陈勇先生、陈子笛先生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同意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署《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协议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4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客户规模和客户结构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公司基于实际业务中积累的客户信用状况、行业特性、历史回款数据及当前市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原公司业务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不能满足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客户风险特征等因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三)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小,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4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决策部署,以及新“国九条”关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明确要求,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相关工作。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将该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统筹推进市场开拓、产能建设与技术创新等各项工作,聚焦牛磺酸主业,同时推动保健食品、一水肌酸业务协同发展,整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牛磺酸业务持续发力,产品销量与销价较上年同期均明显提升,带动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保健食品业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一水肌酸业务扭转前期经营劣势,盈利水平稳步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704,504.5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08,294.2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7.39%。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以研发创新为核心,持续推进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技术根基。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2081.55万元,同比增长19.91%。
  牛磺酸领域,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主线,持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以医药化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为重点,围绕产品工艺优化、绿色低碳改造、产品应用拓展等,持续开展技术攻坚与工艺改良,不断强化技术护城河,持续巩固和扩大技术领先优势。报告期内获授2项发明专利证书:1项中国发明专利证书“一种同时制备牛磺酸、甲基牛磺酸盐及甲基牛磺酸的方法”,1项印尼发明专利证书“一种牛磺酸的制备方法”。
  保健食品领域,子公司永安康健坚持以市场需求与行业技术趋势为导向,围绕市场多元化、差异化需求,持续推进技术优化与产品升级,不断推出贴合市场实际需求的产品。报告期内,永安康健围绕软糖/软胶囊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并建立了相关的配方体系。永安康健还先后与江南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签订校企合作项目,通过产学研协同夯实技术储备。
  一水肌酸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同步推进项目建设与技术攻关,针对项目初期技术积累薄弱、工艺不成熟等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研发攻关,重点围绕工艺流程优化、生产效能提升、产品品质改善等方面进行技术突破,并不断完善自研技术体系,为项目有序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各层级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监管要求与自身实际,制定并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薪酬激励、离职管理等制度体系,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推动规范运作。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施相对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高投资者认同感,增强投资者信心。报告期内,公司为回报股东的支持和信任,确保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推进利润分配工作。2026年6月11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914,515.00元(含税)。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并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规范披露公司各项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制定与修订,累计披露带编号公告32份,信息披露合规、真实、完整,未发生违规披露情形。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认真回应投资者关切。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2025年度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事项向投资者进行解读并充分沟通交流。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做好主业,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健全内部治理,依规经营,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4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子”或“乙方”)签署《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委托其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以及为项目提供设备安装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关联自然人)任浙江双子副董事长,并且公司持有浙江双子18.3333%的股权,因此,公司与浙江双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勇先生、陈子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天荷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郑植标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 日
  注册资本:伍仟肆佰伍拾肆万伍仟伍佰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8003287R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浙江银杉万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1.3984%,为浙江双子的实际控制人。
  2、浙江双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关联自然人)任浙江双子副董事长,并且公司持有浙江双子18.333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双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浙江双子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浙江双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服务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由于乙方是甲方的关联方,本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为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保证甲方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充分利用乙方的人才、设备、技术优势,加快甲方项目进度,甲乙双方同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目标、技术内容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控制及技术指标等要求为项目提供设备安装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
  (二)交易原则及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合作,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甲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价格核定的基本依据:
  (1)合同项下的内容,甲方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基于掌握的市场信息与乙方协商确定合同价格。为达到甲方对项目的最终目标,所需材料及专用设备由乙方提供。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所需经费必须制定资金预算,经甲方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具体的交易按本协议约定原则另行订立书面合同。本协议为各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具体关联交易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相冲突。
  (三)交易资金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资金以人民币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付款时间按具体合同条款执行。
  (四)生效日及有效期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浙江双子的合作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实际所需签署的,通过充分利用对方在人才、设备、技术方面的优势,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提升生产经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参照,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7月,公司与浙江双子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240,000.00元(含税)。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需要进行的,能够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由公司在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的前提下与浙江双子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交易双方在以往协议期间均能较好的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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