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报告于2026年8月26日由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有董事12名,亲自出席的董事11名,吕临华董事委托陈海强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1.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无中期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4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任何表格中总数与金额总和间的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1.5 本公司2026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6 本公司董事长陈海强、行长吕临华、主管财务负责人景峰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张简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 ■ 2.2 公司业务概要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系“A+H”上市银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放眼全局,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浙商银行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发展愿景,始终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为基本路径,以防范风险、安全发展为底线要求,深入践行“四行”战略路径,着力推进“1155”经营策略,持续打造特色竞争优势,系统夯实稳健发展根基,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6年上半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332.56亿元,同比增长0.02%;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8.24亿元,同比增长2.05%。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3.70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17%,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0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55%;总负债3.4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43%,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1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55%。不良贷款率1.36%,拨备覆盖率155.85%。 截至报告期末,浙商银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77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浙江大本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的有效覆盖,旗下有浙银金租、浙银理财两家子公司。在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2026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浙商银行按一级资本计位列85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标普和穆迪给予浙商银行“投资级”国际评级。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注: (1)有关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非经常性损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期末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补充财务比率 ■ 注: * 为年化收益率。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3)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 自2023年度报告起,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指引》(银协发〔2023〕34号)的规定计算不良贷款率和贷款拨备率,其中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5) 拨备覆盖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拨备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本集团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40%和2.1%。 ■ 注: (1)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其中,贷款迁徙率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正常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正常类贷款余额×10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关注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关注类贷款余额×100%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次级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 )/年初次级类贷款余额×10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可疑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 )/年初可疑类贷款余额×100% 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6,200户,其中A股股东196,093户,H股股东107户。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东(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2)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据本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表中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4.2 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存续的优先股。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持续深化“正、简、专、协、廉”五字政治生态建设,深入践行“四行”战略路径,围绕“1155”发展战略,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经营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夯实经营、科技、人才各项基础,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6,958.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47.08亿元,增长6.17%,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0,101.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74.04亿元,增长4.55%。负债总额34,843.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05.98亿元,增长6.43%,其中:吸收存款21,77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8.31亿元,增长6.55%。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2.56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增长0.02%,其中:利息净收入223.52亿元,同比减少6.94亿元,下降3.01%;非利息净收入109.04亿元,同比增加7.02亿元,增长6.88%。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8.24亿元,同比增加1.57亿元,增长2.05%。 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36%,比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55.85%,比上年末上升0.4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12%,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1.55%,比上年末下降0.5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55%,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37%,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均满足监管要求。 5.2 合并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8.24亿元,同比增长2.0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2%。营业收入332.56亿元,同比增长0.02%,其中:利息净收入223.52亿元,同比下降3.01%;非利息净收入109.04亿元,同比增长6.88%。业务及管理费93.28亿元,同比下降0.50%,成本收入比28.05%,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计提减值损失130.93亿元,同比下降1.56%。所得税费用18.97亿元,同比增长10.10%。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5.3 合并资产负债表分析 5.3.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6,958.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47.08亿元,增幅6.17%。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9,684.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2.20亿元,增幅4.53%;金融投资10,560.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46亿元,增幅0.43%。从结构上看,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53.26%,比上年末下降0.84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28.57%,比上年末下降1.64个百分点;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占资产总额的5.83%,比上年末上升0.94个百分点;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资产总额的4.72%,比上年末上升1.11个百分点。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1)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2 负债 本集团全面推进负债结构优化工程,强化主动资产负债管理,注重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与成本适配性,负债质量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4,843.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05.98亿元,增幅6.43%。 负债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3.3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合计2,066.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87亿元,增幅1.87%。 5.4 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1.愿景使命与文化 愿景:打造一流的商业银行 使命: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文化:见心、见行、见未来 2.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为基本路径,以防范风险、安全发展为底线要求,坚持“服务立行、管理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做一个坚定的长期主义者,持续提升浙商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在金融强省建设中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作出重要贡献。 3.战略目标 建成治理完善、资本充足、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核心竞争力突出、品牌影响力显著的优质商业银行。 4.战略路径 为努力实现愿景使命和战略目标,未来五年必须坚定不移沿着“服务立行、管理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战略路径纵深推进,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服务立行一一深化综合服务。坚持深耕浙江、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服务定位和轻资本转型方向,零售坚持优先发展、公司筑牢中流砥柱、金市打造特色标杆,最终形成公司、零售、金市“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构建客户、产品、队伍“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开展客户综合经营,打造浙银供应链、浙银金租、浙银科创、浙银金市、浙银跨境、浙银财富六大特色业务矩阵以及浙银增值服务等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品牌。厚植“总行为分行服务、中后台为前台服务、组织为员工服务、全行为发展服务”的服务导向,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管理优行一一加强体系化管理。全面构建规范化、精细化、赋能化、系统化、科学化“五化”管理体系,增强政策前瞻性、有效性、协同性。完善覆盖全面、权责清晰、规范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制度和流程体系,构建“立、改、废”动态更新机制。强化总行引领、赋能、管控能力,落实分行客户、业务、效益、质量等经营发展主体责任,推动支行做实基础管理、做强执行落地,实现“做强总行、做优分行、做实支行”一体化发展。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坚持内涵式发展,推动降本、提质、增效协同发力,持续提升经营效率与价值创造能力。以长期价值和系统论的视角,统筹完善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市场化竞争活力。 科技兴行一一局部相对领先。聚焦业务高质量发展目标,立足全行一体化发展视角,加强科技对经营管理全面赋能与高效支撑。系统提升全行科技能力,强化数智化底座与技术能力建设,打造先进韧性的金融科技技术体系和集约高效的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系统推进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强化人工智能应用落地见效。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强科技安全运行防护,健全科技风险防控与治理体系。提升全行员工科技素养,加强人工智能等科技培训,打造高质量科技人才队伍。 人才强行一一强化专家治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不动摇,落实省委“三看”“三破”“三到”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人岗适配、梯次培养”的选人用人原则,营造“以奋斗者为本”的良好政治生态。树立内生培养为主的鲜明导向,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和选拔,建立分层分类的系统培养机制,提升全行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人才队伍。实施全行级行业研究“132N五策一体”工作机制,为经营提供专业支撑。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提升班子专业能力,优化班子整体配置,系统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力度。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9日发出补充通知,并于2026年8月26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2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1名。吕临华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陈海强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陈海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6-2030年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四、通过《关于浙商银行2026年度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关于浙商银行降本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总行组织架构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A 股股票代码:601916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