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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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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公告编号:2026-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决定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前次授权现金管理期届满后12个月内(即至2027年1月28日止)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作出修订。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
  3.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3,335,522.17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7)。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共1,312.5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9)。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事项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出修订。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6-3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6-3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33)和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查阅财务公司2026年6月份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永华、姜开宏、王东兴、薛贵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共1,530.51万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4)。
  五、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逐笔申请提款,每次提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6-3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
  项目人员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共1,53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号),截至2023年11月17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A股股票80,413,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11,990,814.4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募集资金净额四舍五入后万元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注2:暂无安排的募集资金18,466.35万元,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规划进行投入。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共计1,530.51万元,上述期间内具体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是基于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共1,530.51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1,530.51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1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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