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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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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再融资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投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3,161.69万元,已完成项目投产年度设定的效益目标,项目达产及效益实现情况符合预期。2026年3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减去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5,428.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液冷系统扩能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正按照法定程序及既定计划有序推进中。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效率和满意度,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拟继续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罗丽华、钟利钢、罗全、唐淑英、罗永忠、罗金玉、罗永清、曾莉红租赁其位于成都市天府一街695号1901号中环岛办公物业。本次租赁面积为1075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租赁单价为85元/平方米/月,年租金1,096,500元,2年租金共计2,193,000元。
  (二)关联方关系:
  ■
  上述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委托曾莉红签署物业租赁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永忠、罗丽华、钟海晖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罗丽华,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
  2、钟利钢,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罗永忠,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4、罗金玉,女,罗永忠之妻。
  5、罗 全,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6、唐淑英,女,罗全之妻。
  7、罗永清,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8、曾莉红,女,罗永清之妻。
  经查询,上述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成都市天府一街695号中环岛1901号(租赁面积共计约1075平方米)。上述租赁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可能对本次关联交易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2)租赁期限:2026年09月01日至2028年08月31日。租赁期限截止时,承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本合同续约,续约期限为2年,续租协商期为一周。续约后的租赁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3)租金:租赁期租金不变,租赁单价为85元/平方米/月,年度租金总额人民币1,096,500元。
  (4)保证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出租方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人民币274,125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期满并善后处理完毕后,由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不计息),提前退租保证金不退。
  (5)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结算一次,承租方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年8月31日之前支付次年租金。
  (6)合同生效:川润液压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出租方收到第一期租金和保证金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情况以及同地段和相近楼层的市场租赁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向关联方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为正常营运之需,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各业务营销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放薪酬;经2026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增资1,100万元,增资金额共计4,978.84万元;经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基于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等交易预计金额共计8,740万元。
  除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向关联方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为正常营运之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关于续租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营销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为正常营运之需,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各业务营销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关联董事罗丽华、罗永忠、钟海晖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租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00020002号)。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6,181,278.61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595,975.30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149,398.76 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为23,584.89元,该差异主要系本次发行承销费增值税在发行时由主承销商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利性,经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川润液压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欧盛液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该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149,398.7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2024年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公司2025年3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不含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或根据经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289,999,999.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经公司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0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39.02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7,506.04万元超出32.98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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