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和平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认为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详见2026年8月24日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H股2026年中期报告做进一步修订。H股2026年中期报告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拟由21.59元/份调整为21.43元/份。同时,由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股票期权共计6.96万份将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9名调整为463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813.74万份调整为806.78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详见2026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03.39万份。 公司董事会就实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6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详见2026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将离职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22日至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议案,并同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5、2025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工作,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3.74万份,行权价格为21.73元/份。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由21.73元/份调整为21.59元/份。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7、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由21.59元/份调整为21.43元/份。同时,由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股票期权共计6.96万份将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9名调整为463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813.74万份调整为806.78万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以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283,600股后的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行权价格:P=P0-V=21.59-0.16=21.43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1.59元/份调整为21.43元/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公司将注销前述离职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6.96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9名调整为463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813.74万份调整为806.78万份。 综上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及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03.39万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63名,行权价格为21.43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股票期权可行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行权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22日至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议案,并同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5、2025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工作,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3.74万份,行权价格为21.73元/份,期权简称为沃尔JLC5,期权代码为037496。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由21.73元/份调整为21.59元/份。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7、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由21.59元/份调整为21.43元/份。同时,由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股票期权共计6.96万份将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9名调整为463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813.74万份调整为806.78万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过程详见本公告“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除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之外,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可行权说明 1、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4月24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23日届满。 鉴于公司发行的139,988,800股H股股票于2026年2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0.08条规定,上市发行人在证券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发行股份或可转换为股本证券的证券,或出售、转让库存股份,亦不得订立涉及上述事项的协议(相关发行、出售或转让是否在该6个月期间内完成均受限制)。由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将涉及公司向激励对象转让公司库存股份,且不适用《香港上市规则》第10.08条规定的相关豁免情形,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公司H股上市日(2026年2月13日)起6个月内不得行权。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23日届满,但受《香港上市规则》第10.08条相关规定的限制,公司在相关限制期届满前不得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该限制期已于2026年8月13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届满且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比例为50%,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46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03.39万份。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和种类: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沃尔核材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期权简称为沃尔JLC5,期权代码为037496。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止的任意交易日。 (四)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为21.43元/份。 (五)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六)行权数量: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3.39万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9%。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数量情况: ■ 注: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日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止的任意交易日,但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后,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行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来源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解决,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403.39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对应获授的股票期权份额将予以注销。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46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相关股票期权可行权。行权价格为21.43元/份,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3.39万份。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行业趋势,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系统性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及投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2026 年上半年度,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和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有效落地,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持续增强发展韧性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围绕电子材料、通信线缆、新能源汽车、电力产品等重点业务方向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经营质量。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资源配置,各业务板块积极推进重点客户开发、产品升级及运营提效,整体经营保持平稳运行。通信线缆业务积极把握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机器人等领域发展机遇,新能源汽车产品业务持续推进市场拓展和产品升级,电子材料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电力产品业务持续推动产品结构优化,高压及超高压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持续发挥多业务协同优势,增强产业链协同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围绕高速通信线、新能源汽车、电子材料及电力产品等重点业务方向持续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工艺研发,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通信线缆业务围绕高速通信线、车载线及机器人线缆等重点产品开展研发创新,推动产品持续升级;新能源汽车产品业务围绕大功率充电枪、车内高压连接及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等重点产品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电子材料及电力产品业务聚焦高端化发展方向,持续推进高性能材料、高压及超高压电缆附件等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巩固公司在相关细分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 三、深化智能制造建设,持续提升运营质效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智能制造升级,不断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和运营效率。各业务板块围绕自动化生产、数字化管理及工艺优化,持续完善生产制造体系,加强MES系统、数字化车间等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AI技术在知识管理、订单处理、文件审核、人力资源管理等具体场景落地应用,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协同平台、企业级AI知识库及设备智能联网等数字化项目建设,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权限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和内部管控能力,为提升运营质效提供有力支撑。 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运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 同时,公司持续加强ESG治理体系建设,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系统展示了公司在绿色低碳、合规治理、员工权益、社会责任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成果,进一步提升了ESG信息披露质量。 五、持续提升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6 年上半年度,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期完成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2.29亿元(每10股A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65元及每10股H股普通股派发1.89港元),其中A股部分于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毕,H股部分于2026年7月16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