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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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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长期业务规划,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并接受公司等部分现有股东增资,同时公司为该控股子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本次交易事项相关协议并办理后续事宜。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伊戈尔”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伊戈尔智能电器”或“目标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长期业务规划,拟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并接受伊戈尔等部分现有股东增资。目标公司新投资人嘉兴积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拟以人民币4,500万元认购伊戈尔智能电器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86.3971万元,现有股东伊戈尔、肖羽程、周建青、深圳市宁濛瑞投资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伊戈尔智能电器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23.529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620.5883万元(“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公司对伊戈尔智能电器的持股比例仍为51%,伊戈尔智能电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前后,伊戈尔智能电器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拟签署的《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本轮投资方(含肖羽程、周建青、深圳市宁濛瑞投资有限公司、嘉兴积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在触发回购条件的前提下,要求伊戈尔智能电器回购其届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如由于回购行为不合规及其他客观阻却情形导致的法律问题(因本轮投资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导致伊戈尔智能电器未在6个月(180天)内履行回购义务的,则由伊戈尔向本轮投资方履行回购义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三、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27EBE90;
  3.法定代表人:李国泉;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4,323.529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含烟草及其制品,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和研发新能源汽车车载升压电感;
  8.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环镇东路4号之三;
  9.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交易概述”;
  10.关联关系说明:本次增资前后,伊戈尔智能电器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1.伊戈尔智能电器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
  1. 伊戈尔智能电器;
  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
  3. 广东一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一诚”(伊戈尔与广东一诚合称“创始股东”);
  4. 李国泉;
  5. 肖羽程;
  6. 周建青;
  7. 李伟强;
  8. 宁濛瑞投资;
  9. 自泉(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自泉”;及
  10. 嘉兴积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积微”。
  伊戈尔、广东一诚、李国泉、肖羽程、周建青、李伟强、宁濛瑞投资、深圳自泉合称为“现有股东”;肖羽程(就其参与本次投资取得的股权而言)、周建青(就其参与本次投资取得的股权而言)、宁濛瑞投资(就其参与本次投资取得的股权而言)、嘉兴积微合称为“本轮投资方”;肖羽程、周建青、李伟强、宁濛瑞投资、深圳自泉、嘉兴积微合称“投资方”。
  (二)主要内容
  1.增资
  目标公司及创始股东拟按照投后估值人民币5.2亿元(投前估值4亿元)引入本轮投资方,并由本轮投资方及控股股东合计以人民币12,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97.0589万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3.5294万元。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豁免的前提下,目标公司应将其注册资本从人民币4,323.529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620.588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297.0589万元(“新增出资额”),应全部由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分别且不连带地认缴(“本次投资”);目标公司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对新增出资额的优先认购权。
  2.投资款的缴付及本次投资完成
  作为认缴新增出资额的对价,在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豁免之日起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交割日”),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应向目标公司分别且不连带地缴付根据下文约定其应缴付的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000万元(“交割”)。
  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合计向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12,000万元(“投资款”),其中:(1)伊戈尔缴付人民币6,120.00万元,其中人民币661.5000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实际缴付的新增出资额,其余人民币5,458.5000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2)肖羽程缴付人民币660.00万元,其中人民币71.3382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实际缴付的新增出资额,其余人民币588.6618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3)周建青缴付人民币480.00万元,其中人民币51.8824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实际缴付的新增出资额,其余人民币428.1176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4)宁濛瑞投资缴付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人民币25.9412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实际缴付的新增出资额,其余人民币214.0588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5)嘉兴积微缴付人民币4,5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486.3971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实际缴付的新增出资额,其余人民币4,013.6029万元的款项应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
  3.交割条件
  以下各项交割条件(“交割条件”)在交割日之前或当日均应得到满足或被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豁免。为避免疑义,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有权豁免全部或部分交割条件,支付投资款并完成交割。
  (1)本协议规定的现有股东及目标公司应在交割日之前遵守的承诺,及应在交割日之前履行的义务均已得到遵守和履行,且现有股东及目标公司并未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未发生任何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合法存续、经营许可、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或其他重要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3)各方已经签署及交付所有交易文件(“交易文件”)之正本(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为完成本次投资所需各方签署之其他法律文件),并且各方的董事会、股东会或有权决策机构作出的同意本次投资及签署相关文件的决议(但各方一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已经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同意);
  (4)现有股东已经同意放弃行使针对新增出资额的优先认购权(现有股东一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已经同意放弃行使针对新增出资额的优先认购权);
  (5)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批准如下事项:本次投资;目标公司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根据本协议予以修改的公司章程。
  4.回购权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回购事件”),本轮投资方有权在该等回购事件发生之日起的六(6)个月内,根据本协议要求目标公司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回购其要求回购的其届时在目标公司中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并向其支付其回购价款(定义见下文):(1)目标公司未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IPO且未发生合格整体出售或收购;(2)目标公司/创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目标公司上市前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并对目标公司的正常运营或合格IPO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上市前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目标公司出现本轮投资方不知情的财务数据外销售收入;(2)由于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重大的内部控制漏洞;(3)目标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无法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目标公司全面停产且停产天数超过90天;(5)其他经本轮投资方合理判断致使目标公司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实现合格IPO的情况。
  “回购价款”应当为本轮投资方在本次投资中已支付的全部投资价款,加上根据全部投资价款投资年限按年息6%单利计算的利息的总和后与本轮投资方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的乘积,并加上本轮投资方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已宣布但未向本轮投资方实际支付的股息以及红利之和/或其他任何累积但未支付的优先金额(如有),减去本轮投资方累计已获得的分红;其中“投资年限”指自本轮投资方本次投资款项支付日至本轮投资方实际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的总天数除以365,得出的数额保留两位小数。
  如触发回购条款,公司回购需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司减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应当同意且配合完成减资程序。如后期存在由于减资程序不合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减资带来的因损害公司外部债权人利益而被主张无效的行为(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导致本轮投资方需退还其收到的资金时,由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回购本轮投资方届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
  如触发回购事件且公司在收到本轮投资方的回购通知后未在6个月(180天)内完成回购义务(支付回购价款)的,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向本轮投资方履行回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回购本轮投资方届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履约方。
  尽管有其他约定,各方知悉并在此确认:各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为分别且非连带的。
  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迟延付款的,每延迟一(1)日,应向目标公司承担迟延付款部分日息万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若违约方为目标公司或创始股东,则由目标公司及创始股东就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除目标公司或创始股东故意或因其重大过失导致的违约外,创始股东对其他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将以创始股东届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权价值为限。
  6.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适当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投资方、目标公司和现有股东协商一致决定,并就修改、变更事项由各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任一情况而终止: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的陈述或保证存在重大虚假或重大遗漏,或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或承诺且经对方发出书面催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则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方解除本协议;如本协议第2.1条所述的交割仅因目标公司原因无法在本协议签署日起九十(90)日内完成,本轮投资方、控股股东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本协议第2.1条所述的交割非因目标公司原因无法在本协议签署日起九十(9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或创始股东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6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长期业务规划,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并接受公司等部分现有股东增资,同时公司为该控股子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本次交易事项相关协议并办理后续事宜。
  伊戈尔智能电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新能源汽车车载升压电感制造、销售和研发业务。伊戈尔智能电器本次增资旨在进一步引进投资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加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长期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伊戈尔智能电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85亿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4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签署协议、办理交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及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增资涉及潜在的股权回购义务,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在对应会计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拟签署的《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768,87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2,740.9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407.75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1,293.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163.6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延期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延期原因
  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房屋已完成装修,正在筹划设备、软硬件购置及研发人员配置等方面。结合现有国内外业务布局及市场变化,公司适当放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为切实保障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8月31日。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保障该项目后期能够按时推行,公司将强化项目管理,配备专业研发团队,并选派研发骨干监督把控项目进度,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此外,公司将提前开展风险管理,及时分析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保障项目按期推进,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保障该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21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8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6年9月2日 9:00-11:00、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212号5楼
  (三)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附件3)进行登记,可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林康
  (2)电话号码:0796-8992922
  (3)传真号码:0796-8992933
  (4)电子邮箱:zqfwb@eaglerise.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附件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转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转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86.11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61.14万元,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4.2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47.66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200.80万元。
  (二)资产转销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已销售部分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10.63万元,本次转销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对外销售,对原计提的存货跌价予以转销。
  (三)其他变动的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其他变动合计-4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导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转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半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9.98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010.63万元,其他变动-43.09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6年1-6月利润总额2,016.2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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