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李鹏、于力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法定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24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将延长持续督导期,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现因于力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指定赖学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于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鹏、赖学国,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于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个人简历 赖学国先生,现任东方证券产业投行总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赛维时代、金智教育等IPO项目,奥飞娱乐非公开发行再融资项目,汤姆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项目;九有股份控制权收购项目;劲嘉创投及汤姆猫公司债券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和较强的投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