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6年6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2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3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申通有限涉嫌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开展立案调查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拟申请撤回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公司深刻认识到安全对于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到公司须履行的统一管理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不足,将立行立改、全力配合各项调查工作,加强对直营、加盟商及供应商的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全网安全合规水平。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