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1,814.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9%,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合同款项、交付货物、承担担保责任等的案件,起诉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应诉及第三人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仅为原告单方主张,并不代表公司实际需承担的给付义务,公司将积极、审慎应诉。 本次涉诉案件大部分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诉讼、仲裁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8,417.66万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 注:本次涉诉案件中已结案9起,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101.56万元,已回款308.05万元。 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