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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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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5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8日
  至2026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朱先生、秦女士
  联系电话:021-6296862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代码: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下属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长江精工(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科”)经营所需,公司拟分别为其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于2026年7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35,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为浙江精工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本金金额为25,000万元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已完成签署(该部分担保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签署本金金额为10,000万元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因经营所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26,000万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人民币26,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全资子公司精工建科因经营所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公司为精工建科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精工工业、精工建科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58,457.9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27,823.19万元人民币(本次总担保额度41,000.00万元,其中续保13,176.81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486,281.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1.7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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