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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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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6-04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有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玉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87人,代表股份598,305,67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20%。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86名,代表股份540,198,944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58.38%。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名,代表股份58,106,727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12.64%。
  上述出席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75,320,09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3人,代表股份22,985,57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6%。
  此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上述投票比例结果若出现各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9条的要求,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智 马龙飞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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