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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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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22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含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常兰萍女士、徐勇伟先生、江振雄先生;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勇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何申健(主任委员)、常兰萍、江振雄 审计委员会委员:麦志荣(主任委员)、徐勇伟、常兰萍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徐嘉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何申健 上述调整自徐嘉炜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申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42,58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5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2,00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麦志荣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1%;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6%;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徐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何申健(主任委员)、常兰萍、江振雄 审计委员会委员:麦志荣(主任委员)、徐勇伟、常兰萍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徐嘉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主任委员)、麦志荣、何申健 上述调整自徐嘉炜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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