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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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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
公告

  根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26年8月5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该类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数按照该类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相应改变。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净值-该类基金份额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基金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基金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该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该类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该类基金份额。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如上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26年8月5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26年8月5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折算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富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6年7月27日,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7月27日,自2026年7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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