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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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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4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433人,代表股份564,635,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6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353,122,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7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9人,代表股份211,513,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8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29人,代表股份22,674,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3%。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惠智先生、高尔心先生、孙鸿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魏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7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009,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新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14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8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35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惠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0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04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6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4审议通过了《选举高尔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29,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068,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5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5审议通过了《选举孙鸿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61,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0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47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9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36,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4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吴传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95,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34,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9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大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33,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07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24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09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3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飞 苗奇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4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魏军、王新星、惠智、高尔心、孙鸿文;
  2.独立董事:张建新、吴传利、张大光、王红军。
  以上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及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2)的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其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魏武臣先生和刘中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守杰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以上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2.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魏军,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划部部长,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党委书记。
  魏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新星,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历任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某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党委副书记。
  王新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惠智,男,197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华北工学院力学工程系弹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军品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董事,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惠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尔心,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机电信息技术研究所人力资源部部长,北方智能微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引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机电信息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科技委副主任委员,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高尔心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鸿文,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建成机械厂副厂长,兼任哈尔滨威力达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究院院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科技委主任等职。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孙鸿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张建新,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历任西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北工业大学副总会计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财经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组成员,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财经咨询专家、预算审查专家,陕西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项目评审专家,西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启真基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传利,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历任中国船舶第716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军工部副主任、军品中心副主任、中国舰船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舰船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船舶信息研究中心所长,中国船舶集团科技委常委、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吴传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大光,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出口部项目经理,德国西门子交通运输集团项目经理;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大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红军,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任法国ABK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代表处中国区总裁助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金融部主任等职。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王红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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