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39,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9%,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678,252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日期:2026年7月21日。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6、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7、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8、后续增持计划:董事长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增持股份情况: ■ 注:表中增持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所得。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马新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