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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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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8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日和7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本激励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6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844,295,355股(截至2025年12月3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数)变更为838,625,3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4,295,355元变更为838,625,3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9:0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3层303-5室、4层401-402室 3、联系电话:021-58853066 4、邮箱:infotm@infotm.com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8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017人,代表股份163,175,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92%(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5,944,477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24,02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13人,代表股份39,152,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2%。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066,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75%;反对8,520,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5%;弃权589,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4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39%;反对8,520,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15%;弃权589,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52,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04%;反对8,43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2%;弃权583,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2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45%;反对8,43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9%;弃权583,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6%。 本议案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3.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4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304%;反对9,48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4%;弃权749,3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02%;反对9,48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160%;弃权749,3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20%;反对9,50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78%;弃权697,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20%;反对9,50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78%;弃权697,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2%。 本议案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5.00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864,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35%;反对8,66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31%;弃权641,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4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172%;反对8,66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33%;弃权641,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6.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99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14%;反对8,54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7%;弃权644,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18%;反对8,54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23%;弃权644,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郦苗苗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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