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合计10,000,000股,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周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以及后续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