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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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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6-075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生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6,958.95万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利息3,013.95万元、律师费4.90万元、财产保全费0.5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及保险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诉重庆博建保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与重庆博建合同纠纷仲裁案(案号:XA20262162),该案争议事项与前述保证合同生效判决的执行事宜直接相关,目前该仲裁案件尚未开庭,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未来期间利润产生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或原告)因与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建或被告)发生保证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仁或第三人)。2026年5月,鼓楼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7日、2026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2026-059)。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鼓楼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上诉期届满,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近日,公司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送达的《XA20262162仲裁案仲裁通知书》(案号:XA20262162)等法律文书,重庆博建主张双方合作协议解除的条件已成就,并据此提出仲裁请求,该仲裁案件已立案受理。具体仲裁情况如下:
  (一)仲裁案件当事人
  1.申请人: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仲裁请求
  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重庆市涪陵区五桂堂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于2026年6月26日解除,并裁决申请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请求裁决申请人有权以持有重庆天仁的49%股权、对重庆天仁享有的全部债权、因承担(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判决担保责任对重庆天仁享有的追偿权,抵偿该判决项下全部债务;
  3.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协助申请人办理重庆天仁49%股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将该部分股权变更登记至被申请人名下,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4.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包含本次重庆博建仲裁案)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91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4,621.71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21%,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司与重庆博建之间因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案,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XA20262162仲裁案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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