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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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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8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段力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5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延长本次发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5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段力平先生、凌小晋先生、杜国扬先生、丁燚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31日(周五)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6号百胜步步高大厦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3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6号百胜步步高大厦13层公司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第四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蒋琨
  电话号码:025-83751401
  传真号码:025-83751378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26年8月5日届满。
  二、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5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情形。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0万元到-3,400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00万元到-3,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0万元到-3,400万元。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00万元到-3,5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0.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0.55万元。
  (二)每股收益:-0.1172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6年半年度预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宠物业务实现了有效拓展,市场推广及研发等投入较大,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快。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体量偏小,规模效应尚未显现,新增利润暂无法覆盖相关投入。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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