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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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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二季度码头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3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二季度码头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注:以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局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际复材,股票代码:301526)97,124,631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2.58%。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全部国际复材股票,并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出售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确定具体出售时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交易方式、操作方案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类配套手续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6〕44号)中“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拟注册额度与公司现有批文额度一致。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财务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总额为172万元,较2025年上调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60709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3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际复材,股票代码:301526)97,124,631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2.58%,股份来源于国际复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全部国际复材股票,并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出售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确定具体出售时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交易方式、操作方案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类配套手续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若国际复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出售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国际复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6219007657
  3、法定代表人:莫秋实
  4、注册资本:3,770,878,048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1年8月27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产、销售玻璃纤维系列产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玻璃纤维用浸润剂及助剂、空气分离制品(压缩或液化的氧、液化的氩、压缩的氮〈限长寿区分公司经营〉)(按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批准书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玻璃纤维工业成套技术与成套装备的研发与制造;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贵金属及合金材料、合金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租赁及回收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
  8、信用情况:经查询,国际复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根据国际复材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其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披露信息):
  单位:元
  ■
  (二)历史沿革
  根据公司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企业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控集团”)以其所持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8.33%股权作价19,044.29万元对国际复材进行增资,占其注册资本的4.12%;后国际复材经增资、扩产、股改,于2023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功控集团持有97,124,631股,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2.58%;2026年3月13日,功控集团将持有的国际复材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
  (三)公司所持有的国际复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本次交易安排
  1、出售方式及数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国际复材股票。
  2、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出售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4、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出售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确定具体出售时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交易方式、操作方案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类配套手续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所持有的国际复材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该项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4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目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及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金额合计为75亿元,注册额度将于2026年12月19日起陆续到期。
  为维持公司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6〕44号)中“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拟注册额度与公司现有批文额度一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公司符合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层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现行注册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相应资格。
  三、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及发行规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发行阶段确定每期发行规模。
  2、注册及发行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等(实际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3、注册有效期
  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4、发行期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选择每期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所选品种的发行期限须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要求。
  5、发行方式
  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6、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按照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券,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宜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获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四、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及发行品种、注册金额、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赎回条款设计、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并聘请各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3、负责签署、执行、修订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包含“常发行计划”机制下,基础募集说明书和续发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等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注册及发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注册及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是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局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5人。
  (7)业务信息: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审计收费总额1.66亿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和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4、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广东分所”)承办。北京德皓国际广东分所于2024年5月30日成立,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智水路88号601-608办公6F-21、22、23、F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代理记账;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明学,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合伙人承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4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彬,合伙人,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服务收费主要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等,公司拟向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72万元,较2025年上调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2026年7月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60709会议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股东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叶德隆。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07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7”,投票简称为“珠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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