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3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3层四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7人,实际参加人数为7人。会议由董事长于春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代晓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 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 2026-02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浙江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咔咔玛”)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咔咔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16万元,2026年初至今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84万元(含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咔咔玛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0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代晓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盛林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 储永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3日 主营业务:化妆品生产、批发、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销售;针纺织品制造、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日用杂品制造;母婴用品制造、销售等 主要股东: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咔咔玛”)持股100% 2. 浙江咔咔玛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693.86万元、净资产为2,937.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708.94万元、净利润为-517.91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咔咔玛是临安咔咔玛的全资子公司,欣龙控股持有临安咔咔玛4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代晓先生、副总裁郭勇德先生在临安咔咔玛担任董事职务,公司副总裁潘英先生在临安咔咔玛担任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浙江咔咔玛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与浙江咔咔玛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目前浙江咔咔玛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交易履约能力。经查询,浙江咔咔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浙江咔咔玛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的正常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2.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咔咔玛的交易合同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与浙江咔咔玛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与浙江咔咔玛进行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