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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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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1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人员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有个别员工建议扩大激励对象范围。202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5月7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25〕50 号),南通市国资委原则同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8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5.93万股(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0.35%,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7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了派息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49元/股。本次因人员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3.49元/股。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处理,已获取的股权激励收益按授予协议或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协商解决。 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为6.43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确定为3.49元/股。 资金总额与来源:本次回购金额预计20.70万元,回购金额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1,128,308 股变更为831,069,008 股,注册资本由831,128,308元变更为 831,069,008元。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对象中1人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9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律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授予价格,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涉及的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的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0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人员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有个别员工建议扩大激励对象范围。202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5月7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25〕50 号),南通市国资委原则同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8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1,128,30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权益分派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3.58-0.09=3.49元/股。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58元/股调整为3.49元/股。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律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授予价格,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涉及的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的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8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一名非职工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陆健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曹伟东先生为公司非职工董事候选人(附候选人简历)。 上述董事人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曹伟东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要求,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重新表述,对公司发起人条款的表述进行细化,同时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5.9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31,128,308元变更为 831,069,008元,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6年7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候选人简历: 曹伟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曾任南通银监分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安信证券南通通盛大道证券营业部理财经理、安信证券南京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现更名国投证券)南通通盛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曹伟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为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2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A幢2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7月9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26年7 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A幢23层,邮编:226001 (2)联系电话:0513-85609158 (3)传真:0513-85609115 (4)联系人:金燕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0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9”,投票简称为“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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