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牛山”)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06月29日下午14:50在公司十二楼12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02人,代表股份277,218,078股,占总股本的24.07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46,732,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7人,代表股份30,485,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4%。 董事长徐自力先生、副董事长徐霄杨先生因公务、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王大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股数”,指出席会议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比”,指出席会议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股数”,指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比”, 指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情况说明 1、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已逐项表决,其中子议案2.01《关于公司内部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属关联事项,控股股东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246,732,522 股,已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3、审议表决情况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宁、杨媛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