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4.3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6-17)。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27,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楹”)。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楹作为承租人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兴业金租以售后回租方式为海安天楹提供融资人民币 27,000万元。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海安天楹所负全部债务向兴业金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3、注册地点:海安县海安镇达欣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罗桂华 5、注册资本:8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飞灰等离子熔融处理;污水处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及其他金属材料销售。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作为出租人)与债务人(作为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 CIBFL-2026-203-HZ 的《融资租赁合同》。 3、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楹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6.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26%。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相关担保文件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