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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35 |
|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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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6人,代表股份191,933,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75%(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169,507,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37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66人,代表股份22,426,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04%。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6人,代表股份22,426,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22,426,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04%。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91,87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369,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晓玲、达代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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