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188.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情况如下: ■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发展存在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88.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188.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