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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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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履职尽责,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遴选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聘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其他投保配套事项),并于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续保或重新投保相关手续办理。
  三、审议程序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所有委员及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提供切实保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董事、管理层团队履职尽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在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化工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绵竹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川发龙蟒”),并以绵竹川发龙蟒为主体,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及配套生产装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原因及审议程序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经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德阳川发龙蟒设立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投资未实质启动实施,故终止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6-03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15:30在公司总部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毅先生及独立董事唐雪松先生、郭孝东先生、张怀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前期拟在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化工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投建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经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终止德阳川发龙蟒设立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投资未实质启动实施,终止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履职尽责,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遴选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聘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其他投保配套事项),并于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续保或重新投保相关手续办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6-032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已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4人,代表股份533,561,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88,869,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9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9人,代表股份44,692,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5%。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96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2%;反对1,16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弃权1,43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2,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615%;反对1,16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4%;弃权1,43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1%。
  邱福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明明、张晓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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