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彬女士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经理周殊敏先生、王国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璿、初瑞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凯迪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能解除限售;3、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26.505元/股调整为18.404元/股,回购数量由192,640股调整为269,696股。 综上,董事会同意将前述共计269,696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因离职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8.404元/股;因本次解除限售未成就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18.404元/股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2026年6月26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现场登记及邮寄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 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传真申报 3、申报时间:2026年6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5、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6、传真:0519-67898519 7、邮政编码:213161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