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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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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6人,代表股份83,058,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2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0,89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8人,代表股份12,161,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2,287,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8人,代表股份12,161,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93%。 (二)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连宗敏女士、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选举连宗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1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47%。 本议案表决通过,连宗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林兴纯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20,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9,1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29%。 本议案表决通过,林兴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高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16,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5,1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04%。 本议案表决通过,高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何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1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5,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04%。 本议案表决通过,何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冼俊辉先生、姚海波先生、钟成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冼俊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2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9,2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38%。 本议案表决通过,冼俊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姚海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2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9,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31%。 本议案表决通过,姚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钟成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419,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9,1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钟成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76,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2%;反对1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0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0%;反对1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4%;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6%。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77,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5%;反对1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06,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9%;反对1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6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3%;反对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4%;反对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4%;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7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1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0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49%;反对1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7%;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4%;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4%;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71%;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连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宗濠回避表决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70,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1%;反对1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9,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0%;反对1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2%;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6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1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32%;反对1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6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6%;反对1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3%;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9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2%;反对1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83,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反对1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1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34%;反对1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1%;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80,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9%;反对1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1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30%;反对1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0%;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78,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反对1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0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1%;反对1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5%;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8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6%;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9%;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1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78%;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高铭泽;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同日以口头或电话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与会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连宗敏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连宗敏(主席)、冼俊辉、林兴纯 审计委员会:钟成有(主席)、姚海波、林兴纯 提名委员会:姚海波(主席)、钟成有、高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冼俊辉(主席)、钟成有、林兴纯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连宗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连宗濠先生、何强先生、连浩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小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慧芬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束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连宗敏女士(董事长)、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 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姚海波先生、钟成有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自2022年07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的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7月28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附件内容。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连宗敏(主席)、冼俊辉、林兴纯 审计委员会:钟成有(主席)、姚海波、林兴纯 提名委员会:姚海波(主席)、钟成有、高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冼俊辉(主席)、钟成有、林兴纯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钟成有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总经理:连宗敏女士 副总经理:连宗濠先生、何强先生、连浩臻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强先生 财务总监:钟小华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朱慧芬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束芹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连宗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连宗敏女士兼具战略眼光与管理经验,长期深入经营,该安排有利于战略决策与执行的高效统一,符合当前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明确保障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并设有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确保公司治理的独立规范。 董事会秘书何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朱慧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5-86555281 传真:0755-81790919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连宗敏: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惠州市鸿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深圳市鸿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百富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连威纳(深圳)冷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宗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361,915股,其控制的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连宗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00股。连宗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及控制公司70,392,9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308%。连宗敏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林兴纯女士与连宗敏女士系母女关系,连宗敏女士与副总经理连宗濠先生系姐弟关系。除此之外,连宗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连宗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连宗濠:男,2000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暨南大学毕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23年至今,任深圳市百富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7月加入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历任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司锂电新能源矿业负责人;202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宗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00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连宗濠先生与公司董事林兴纯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连宗敏女士系姐弟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连宗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何强: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已取得律师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曾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国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两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曾在多家律所、管理公司任职。201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800股;何强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连浩臻:男,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及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子公司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及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深圳市芯汇众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浩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400股;连浩臻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连浩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钟小华: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钟小华女士拥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房地产经济师等职称,已取得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曾任职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16)、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安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首批智能财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小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500股;钟小华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小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朱慧芬女士,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拥有多家上市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经验,曾先后任职于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慧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慧芬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束芹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科技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曾任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内控专员、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25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束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束芹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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