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迪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首席财务官张永林先生、董事会秘书严凯聃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3、4、5、6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