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裁高新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高新刚董事长、陈剑飞职工董事、金永利独立董事、俞奕鉴独立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 2、公司高管沈明会、周春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峰、查汝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