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江红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玮、赵宝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