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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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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07 证券简称:长裕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近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授权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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