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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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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选择远程线上接入,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出公司董事蒋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余军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韩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3-7、议案11-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吕绍林先生、蒋健先生、余军先生回避表决议案3;吕绍林、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韩杰先生回避表决议案7;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1、12、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李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6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自查期间共有95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
  经公司自查,上述95名人员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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