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8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江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6,26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47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17,261,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7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006,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3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157,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006,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6,622,4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08%;反对8,279,6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2%;弃权7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9%,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540,587,43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09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55%;反对8,27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197%;弃权7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4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董莹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8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事项
  (一)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裕华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赢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向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
  因前述诉讼,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冻结资金 14,473,806.97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及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公司14,473,806.97元财产的保全。
  经公司内部查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获悉,2026年6月24日上述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14,473,806.97元已解除冻结。
  二、部分募集资金新增冻结事项
  2026年6月24日,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被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冻结14,480,904.2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与鹤壁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鹤壁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
  因前述诉讼,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资金14,480,904.23元。
  三、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0,087,945.87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冻结账户资金16,888,416.53元,被冻结的资金暂时无法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按照自有资金进行管理,待解除冻结后用于继续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由于相关诉讼推进被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解决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8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公告中披露了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6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3日期间,公司新增了部分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3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为3,079.5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2%,均为被诉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均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将做好证据收集和证据保全,并积极应诉;部分案件的原告依据诉讼权利申请了财产保全,可能导致公司账户部分资金存在冻结。
  鉴于本次新增案件均处于尚未开庭审理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附件一:
  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3日期间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3日期间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