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伏信先生担任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年1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伏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何伏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伏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何伏信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5,181,373.12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实体墙墙体保温施工等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新0106民初148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确认,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甲乙双方签署了《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亚欧贸易中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以上合同所涉工程总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4,850,050.38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9,668,677.26元,尚欠甲方工程款人民币15,181,373.12元。
  2.各方同意,上述欠付工程款本金15,181,373.12元由以下两部分房产折价抵债:
  (1)白鸟湖财富广场
  丙方以其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下商品房,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5#底商住宅楼商业101、201室(建筑面积455.55平方米,单价人民币18,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819.99万元)及2#商业楼商业108室(建筑面积34.92平方米,单价人民币13,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45.396万元),以上总计人民币8,653,860元,以抵销(2026)新0106民初148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8,653,860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丙方承诺将严格、诚信地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拖延、阻挠或拒绝履行,同意严格按照以下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确保:
  ①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②丙方应于网签备案后2个月内,即2026年11月5日前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上述三套商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③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101室的租金从2027年11月1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④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家税费,丙方承担卖家税费)。
  (2)乌鲁木齐市YOYO环球港
  乙方以其开发的“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四套商品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2号商务综合楼商务办公301-304),总建筑面积431.41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15,130.65元计算,合计人民币6,527,513.12元,以抵销(2026)新0106民初148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6,527,513.12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债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乙方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全部手续:
  ①乙方需确保上述四套商业用房处于可销售、无权利限制状态。
  ②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④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家的税费,乙方承担卖家税费)。
  ⑤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301、304室的租金从2027年7月10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3.如乙、丙方任意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15,181,373.12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年8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并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甲方在未付款工程款范围内对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部分抵债房屋完成办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则该房屋对应的工程款视为已完成支付,应从乙方欠付工程款本金中予以扣减。
  4.如乙、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甲、乙方之间就(2026)新0106民初148号案所涉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5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8.89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6)新0106民初148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重组概述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实体墙墙体保温施工等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一”)【案件一:(2026)新0106民初148号】、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商业楼、二区2#写字楼的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二”)【案件二:(2026)新0106民初147号】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润联投资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
  经公司及律师审慎评估,坚持诉讼存在显著的时间、经济及执行风险,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拟与润联投资公司、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或“天融房地产公司”)就案件一、案件二分别签署《调解协议书》。案件一《调解协议书》约定:润联投资公司、天融房地产公司以其各自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乌鲁木齐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共七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5,181,373.12元;案件二《调解协议书》约定:润联投资公司以其开发的“乌鲁木齐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两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3,422,606.11元。两案合计九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8,603,979.23元。
  根据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该房产市场价值合计为1,397.00万元,本次抵偿完成后,公司债权重组损失463.40万元。以上交易已构成债权重组。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债权重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权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权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债权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7#办公及服务型公寓楼2006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4.法定代表人:安尼瓦尔·依不拉音
  5.成立时间:2013年10月10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760991156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房屋租赁;非占道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阿克苏悦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6%、深圳邦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
  三、债权重组方案
  (一)债权重组概要
  1.案件一
  公司与润联投资公司于2017年5月签订了《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亚欧贸易中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承包润联投资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街353号的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实体墙墙体保温施工等工程内容。合同签订后,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经公司、润联投资公司、天融房地产公司协商一致确认,润联投资公司尚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5,181,373.12元,该欠款由润联投资公司、天融房地产公司以其各自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乌鲁木齐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共七套房产抵偿。
  2.案件二
  2016年9月2日,公司与润联投资公司签订《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商业楼、二区2#写字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包润联投资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街353号的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商业楼、二区2#写字楼的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经公司与润联投资公司确认,润联投资公司尚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3,422,606.11元,该欠款由润联投资公司以其开发的“乌鲁木齐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两套房产抵偿。
  两案合计九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8,603,979.23元。根据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该房产市场价值合计为1,397.00万元,本次抵偿完成后,公司债权重组损失463.4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应当对所涉及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债权重组涉及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397.00万元。
  (二)房产具体情况
  单位:元
  ■
  截至目前,上述房产尚未完成网签手续。其中亚欧贸易中心6套房产目前尚在抵押状态,协议签订后,润联投资公司将于2027年12月31日前协助公司将上述房产完成过户登记。除此之外,其余3套房产均无抵押、质押等产权瑕疵的情形,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债权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案件一《调解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确认,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甲乙双方签署了《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亚欧贸易中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以上合同所涉工程总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4,850,050.38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9,668,677.26元,尚欠甲方工程款人民币15,181,373.12元。
  2.各方同意,上述欠付工程款本金15,181,373.12元由以下两部分房产折价抵债:
  (1)白鸟湖财富广场
  丙方以其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下商品房,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5#底商住宅楼商业101、201室(建筑面积455.55平方米,单价人民币18,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819.99万元)及2#商业楼商业108室(建筑面积34.92平方米,单价人民币13,000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45.396万元),以上总计人民币8,653,860元,以抵销(2026)新0106民初148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8,653,860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丙方承诺将严格、诚信地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拖延、阻挠或拒绝履行,同意严格按照以下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确保:
  ①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②丙方应于网签备案后2个月内,即2026年11月5日前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上述三套商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③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101室的租金从2027年11月1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④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家税费,丙方承担卖家税费)。
  (2)乌鲁木齐市YOYO环球港
  乙方以其开发的“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四套商品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2号商务综合楼商务办公301-304),总建筑面积431.41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15,130.65元计算,合计人民币6,527,513.12元,以抵销(2026)新0106民初148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6,527,513.12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债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乙方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全部手续:
  ①乙方需确保上述四套商业用房处于可销售、无权利限制状态。
  ②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④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买家的税费,乙方承担卖家税费)。
  ⑤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301、304室的租金从2027年7月10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3.如乙、丙方任意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15,181,373.12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年8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并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甲方在未付款工程款范围内对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部分抵债房屋完成办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则该房屋对应的工程款视为已完成支付,应从乙方欠付工程款本金中予以扣减。
  4.如乙、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甲、乙方之间就(2026)新0106民初148号案所涉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二)案件二《调解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确认,亚欧贸易中心项目门窗装饰工程,甲乙双方签署了《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商业楼、二区2#写字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上合同所涉工程总结算金额为人民币:6,644,993.87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222,387.76元,尚欠甲方工程款本金人民币3,422,606.11元。
  2.双方同意,上述欠付工程款本金3,422,606.11元由以下房产折价抵债:
  乙方以其开发的“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两套商品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亚欧贸易中心2号商务综合楼商务办公305-306),总建筑面积232.14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14,743.72元计算,合计人民币3,422,606.11元,以抵销(2026)新0106民初147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3,422,606.11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债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乙方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全部手续:
  ①乙方需确保上述两套商业用房处于可销售、无权利限制状。
  ②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④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乙方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⑤乙方应于2026年9月5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305-306室的租金从2027年7月10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3,422,606.11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年8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并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甲方在未付款工程款范围内对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部分抵债房屋完成办证至甲方名下,则该房屋对应的工程款视为已完成支付,应从乙方欠付工程款本金中予以扣减。
  4.如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甲、乙方之间就(2026)新0106民初147号案所涉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五、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
  1.价值类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2.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6年4月30日。
  3.评估方法:由于待估房地产周边类似物业买卖市场活跃、可取得同一地区类似物业成交案例,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因资料收取手段有限,较难核实委估房地产的建设成本,因此不适宜采用成本法;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地产大多空置,无专人对出租事项进行专项管理,且大多无对外出租规划,无法合理预测租金收益,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4.评估结论: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市场比较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套抵债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9套抵债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的账面值为1,860.40万元,评估值为1,397.00万元,评估减值463.40万元,减值率24.91%。该评估价值不含增值税。
  六、债权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主动沟通协调客户,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抵债工作,通过债权重组对方以房抵债的方式加快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有效地降低相关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此前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债权重组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实施债权重组,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加快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45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6月18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债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拟与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联投资公司”)、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房地产公司”)就两个诉讼案件分别签署《调解协议书》。案件一《调解协议书》约定:润联投资公司、天融房地产公司以其各自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乌鲁木齐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共七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5,181,373.12元;案件二《调解协议书》约定:润联投资公司以其开发的“乌鲁木齐YOYO环球港”项目项下两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3,422,606.11元。两案合计九套房产抵偿润联投资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18,603,979.23元。根据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该房产市场价值合计为1,397.00万元,本次抵偿完成后,公司债权重组损失463.40万元。以上交易已构成债权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