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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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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中哲精化 公告编号:2026-026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哲精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和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2025年9月9日,银亿控股与宁波中哲瑞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哲瑞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8,7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6%)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应收款项转让给中哲瑞和,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同时中哲瑞和受让银亿控股对公司享有的所有债权。
  截止2026年5月31日,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实际形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30.91万元(其中本金905.47万元,利息3,725.44万元)。
  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将前述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目前,公司已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和荣先生、杨评博先生、杨元周先生、温广东先生、陈华锋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分批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担保方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的融资计划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该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不提供反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签署或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和荣先生、杨评博先生、杨元周先生、温广东先生、陈华锋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2.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中哲精化 公告编号:2026-027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哲精化”)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继续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2025年9月9日,银亿控股与中哲瑞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8,7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6%)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应收款项转让给中哲瑞和,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同时中哲瑞和受让银亿控股对公司享有的所有债权。
  2、截止2026年5月31日,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实际形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30.91万元(其中本金905.47万元,利息3,725.44万元)。
  3、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将前述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和荣先生、杨评博先生、杨元周先生、温广东先生、陈华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哲瑞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7、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目前,公司已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中哲瑞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626号18-4-1室
  4、法定代表人:杨和荣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中哲瑞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哲瑞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中哲瑞和成立于2025年7月,暂未开展经营性业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出借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借款人:公司及子公司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与经营
  3、借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4、定价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6年5月31日,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实际形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30.91万元(其中本金905.47万元,利息3,725.44万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2.33万元,全部为公司向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借款产生的利息。
  七、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审议,公司继续向关联企业借款有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切实需要。交易的定价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继续向关联企业借款,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够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快速运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交易的定价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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