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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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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12月8日-2026年6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6年6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交易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无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445名激励对象(除上述1名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交易过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8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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