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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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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6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陈洪涛先生、陈豫蓉女士、赵锡军先生、张凌寒女士、周佳峰先生以通讯表决(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刘庆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鉴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合肥词元星火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徽智慧皆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讯飞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等专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2号)核准,公司于2026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32,348股,发行价格44.33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4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49号),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公司已向1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0,2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8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0,552,493.91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3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一)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如期推进,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星火教育大模型及典型产品”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478.4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7,478.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44.75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24.46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24.46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相关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1286号),认为科大讯飞《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大讯飞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478.4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24.46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科大讯飞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2号)核准,公司于2026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32,348股,发行价格44.33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4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49号),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公司已向1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0,2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8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0,552,493.91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3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三、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 主要原因如下: (一)针对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薪酬类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员工薪酬发放、社保费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当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直接划转支付,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为优化公司票据周转效率、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经营实际需求可能会以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三)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零星高频支出、或者单笔付款申请可能涉及多个项目,既包括募投项目部分,也包括非募投项目部分,不便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相关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相关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汇总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公司财务相关部门定期将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批程序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科大讯飞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相关全资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实施地点。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2号)核准,公司于2026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32,348股,发行价格44.33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4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49号),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公司已向1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0,2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8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0,552,493.91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3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实施,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智慧皆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皆成”)、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武汉”)、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北京”)、讯飞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智谷”)作为募投项目“星火教育大模型及典型产品”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实施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合肥词元星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词元星火”)作为募投项目“算力平台”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智慧皆成 ■ (二)讯飞武汉 ■ (三)讯飞北京 ■ (四)讯飞智谷 ■ (五)词元星火 ■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科大讯飞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2号),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32,348股,发行价格44.33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4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49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86.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0,552,493.9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近日,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分支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安徽智慧皆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讯飞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合肥词元星火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丁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信息如“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中所述。该等专户仅用于乙方实施的甲方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及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培风、刘子琦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的,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或丁方可以要求甲方、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6-03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1)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 当前公司客户群体中涵盖了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单位、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企业,考虑到不同所有制主体的信用资质、抗风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迁徙率计算模型中,应将客户按性质进一步划分组合才能更准确的反映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更合理反映实际风险水平。经审慎研究,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精细化管理,拟对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迁徙率模型中增加客户性质分类组合,结合账龄和历史回款情况,搭建预期信用损失矩阵模型,选择恰当的参数分别计算各组合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市场领域的不断拓展,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风险组合进行审慎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6月30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对比 ■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自2026年6月30日起执行,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6年的影响金额将根据2026年应收账款实际回收情况及期末余额发生变化,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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